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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修正發布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(新生兒五倍卷領取)

於今年4月份出生並領有經公、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出生證明之新生兒,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五倍券資格者,得選擇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有價證券(郵政禮券),擇定領取等值有價證券(郵政禮券)者,應於今年5月31日前至郵局領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