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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防範動植物檢疫物經由旅客攜帶,或經郵包及快遞方式違規輸入,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安全,請新住民及外籍移工,提醒家人勿任意寄送各類動植物產品來臺,以免收件人觸法而受罰。

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時,應符合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及「植物防疫檢疫法」等相關規定,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、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,最高可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