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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111年1月28日台內移字第11109102141令訂定發布「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」。

「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」,業經內政部於111年1月28日以台內移字第11109102141令訂定發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