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教育部宣導「歸化後新住民申請就讀大學說明」,鼓勵符合入學資格之新住民踴躍報名申請就讀大學。

教育部109年12月7日訂定發布「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」,依「國籍法」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申請歸化經許可之新住民,得以「申請入學」方式繼續街接我國高等教育,提供歸化後新住民更友善多元的升學管道。115學年度辦理新住民招生管道之大學校院總計70校。

相關說明業公告於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電子布告欄(https:// depart.moe.edu.tw/ed2200/Default.aspx)及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電子布告欄(https://depart.moe.edu.tw/ED2300/ Default.aspx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