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本(111)年7月1日起,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,民眾已洽戶政機關辦竣被繼承人死亡登記,免檢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資料。另國稅局提供該服務試算通知書等試算書表之期程,也自30個「工作日」縮短為30「日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