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連續假期如下:
(一)農曆春節假期:1月25日(星期六)至2月2日(星期日)。
(二)和平紀念日:2月28日(星期五)至3月2日(星期日)。
(三)兒童節及民俗掃墓節:4月3日(星期四)至4月6日(星期日)。
(四)端午節:5月30日(星期五)至6月1日(星期日)。
(五)中秋節:10月4日(星期六)至10月6日(星期一)。
(六)國慶日:10月10日(星期五)至10月12日(星期日)。
本市各戶政事務所於上開連續假期暫停 「週六上午延長服務」,並調整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如下:
1. 週六上午延長服務的11個戶政事務所辦公處:每週六下午、週日全日、元旦(1月1日)及國慶日(10月10日)當日提供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,僅限設籍本市或登記時同時遷入本市者。
2. 未實施週六上午延長服務的戶政事務所辦公處:每週六及週日全日、元旦(1月1日)及國慶日(10月10日)當日提供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,僅限設籍本市或登記時同時遷入本市者。
3. 其他國定假日(農曆春節、228紀念日、清明節、端午節及中秋節)及連續假期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服務。
4. 特殊意義日,如母親節(五月第2個星期日)、父親節(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)當日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。
(若有連續假期結婚登記需求者,可於連續假期前三個工作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生效日)。
另考量部分民眾洽公需求,本市有實施週六上午延長服務之戶政事務所辦公處(新營、佳里、仁德、歸仁、永康、府東、府南、府北、安南、安平及中西)於連續假期之前一上班日,包含114年1月24日(星期五)、2月27日(星期四)、4月2日(星期三)、5月29日(星期四)、10月3日(星期五)及10月9日(星期四),延長服務時間至晚間7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