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轄華德里「文成五街」更名為「文成五路」一案,業奉臺南市政府核定。依據:臺南市政府108年10月18日府民戶字第1081169046號函。公告事項:公告時間:自108年10月22日至108年10月28日止共一週。公告地點:本案道路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、網站及華德里辦公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