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減輕民眾對國民身分證遺失遭冒用之焦慮與不安,自即日起受理民眾申請掛失(撤銷掛失)國民身分證。
當事人於補發新證前,可用下列方式掛失:
- 本人親自向任何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- 電話撥打1996(24小時服務),或上班時間向任何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國民身分證。
北區民眾身分證掛失電話: (06)221-9303
內政部自94年10月17日起推出「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」,民眾可在「內政部戶政司」網站--國民身分證專區點選「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」項目,再以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掛失作業。
自106年7月3日起,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--增設「網路免用自然人憑證掛失或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」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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